T/ZJKSFIA 0001-2024 鮮葡萄酒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鮮葡萄酒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中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識、包裝、貯存、運輸。
本文件適用于鮮葡萄酒、葡萄酒原酒、鮮葡萄酒原漿、原生鮮葡萄酒、起泡葡萄酒、無醇葡萄酒、無醇起泡葡萄酒的生產、檢驗、銷售。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鮮葡萄酒原漿
以鮮葡萄為原料,經分選、除梗破碎、壓榨或不壓榨、去皮或不去皮、去籽或不去籽,添加食品加工用酵母、食品用酶制劑(果膠酶)、經發酵、分離、灌裝等工藝制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可直接飲用的鮮葡萄酒原漿。鮮葡萄酒原漿在冰點溫度~4℃環境儲存。
葡萄酒原酒
以鮮葡萄為原料,經分選、除梗破碎,壓榨或不壓榨、去皮或不去皮、去籽或不去籽,添加食品加工用酵母、食品用酶制劑(果膠酶)、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焦亞硫酸鉀)、添加或不添加食用單寧、添加或不添加山梨酸及其鉀鹽、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加入量不得超過產生2%(體積分數)酒精的量),經發酵、分離、貯存制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用于釀造葡萄酒的葡萄酒原酒。
鮮葡萄酒
以鮮葡萄酒原漿為原料,經過濾、灌裝等工藝制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可直接飲用的鮮葡萄酒。鮮葡萄酒在冰點溫度~4℃環境儲存。
原生鮮葡萄酒
以原生葡萄為原料,采摘后12小時內經分選、除梗、破碎、壓榨或不壓榨、去皮或不去皮、去籽或不去籽,葡萄汁全部或部分控溫(13~28℃)自然發酵、過濾、灌裝等工藝制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可直接飲用的原生鮮葡萄酒;原生鮮葡萄酒在冰點溫度~4℃環境儲存。
起泡葡萄酒(葡萄汽酒)
以葡萄酒原酒為基酒,經澄清處理、調配、除菌、添加二氧化碳或葡萄汁自然發酵產生的二氧化碳、灌裝等工藝制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可直接飲用的起泡葡萄酒。
無醇起泡葡萄酒
以起泡葡萄酒為基酒,采用脫醇,灌裝等工藝制成的酒精度≤0.5 %vol的無醇起泡葡萄酒。
無醇葡萄酒
以葡萄酒原酒為基酒,經澄清處理、調配、除菌、脫醇、灌裝等工藝制成的酒精度≤0.5 %vol的無醇葡萄酒。
產品分類
按類別分類
鮮葡萄酒
葡萄酒原酒
鮮葡萄酒原漿
原生鮮葡萄酒
起泡葡萄酒(葡萄汽酒)
無醇起泡葡萄酒
無醇葡萄酒
按色澤分類
白葡萄酒
桃紅葡萄酒
紅葡萄酒
按含糖量分類
干型葡萄酒
半干型葡萄酒
半甜型葡萄酒
甜型葡萄酒
技術要求
原輔料要求
葡萄應選用無霉爛、著色均勻,生青果、干果、腐爛果分別<5粒/穗,采收前1個月不得使用殺蟲劑、不能灌水,采摘前幾天不得使用殺菌劑;無波爾多液殘留且清潔。葡萄中真菌毒素、污染物和農藥殘留應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規定。
白砂糖應符合 GB 317 的規定。
食品加工用酵母應符合 GB/T 20886.1 的規定。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檢驗方法
酒精度(20℃)(%vol) GB 5009.225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總酸(以酒石酸計)/(g/L) GB/T 15038
GB/T 15038-2006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京都電子KEM 高精度臺式酒精濃度測定儀 ALM-155
京都電子KEM 電位滴定法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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