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產品的閃點、燃點和自燃點是什么?
油的閃點是指油蒸汽與空氣在常壓下混合爆炸*的油溫。一般情況下,高沸點油的閃點是爆炸的*油溫。低沸點油,如汽油和揮發性液體石油產品,在室溫下的油氣濃度已大大超過其爆炸下限,其閃點實際上是其爆炸上限的油溫。石油產品的閃點是預示火災和爆炸風險的指標,是評價石油產品的指標。閃點低于45oC液體稱為易燃液體,閃點大于45oC液體稱為可燃液體。
燃點是在測量油品開口杯閃點后繼續升高溫度。在規定條件下,可燃混合氣可被外部火焰點燃,連續燃燒不少于5s的低溫度。燃點又稱開口杯法燃點。原理與測量儀開口閃點一致。
自燃點是將油加熱到很高的溫度,然后與空氣接觸,不需要點火,油產生火焰的低油溫。
油的閃點與自燃點相反。油蒸餾越輕,沸點越低,閃點越低,自燃點越高。汽油自燃點為510-530oC,煤油為380--425oC,柴油為350--380oC。潤滑油的自燃點水平餾的重量和化學成分不同,主要取決于它是否容易氧化。烷烴比芳香烴更容易氧化,所以油含有更多的烷烴,自燃點更低,但其閃點高于粘度相同、含有更多環烷烴和芳香烴的油。在同類烴中,自燃點隨相對分子量的增加而減少,閃點和燃點增加。對于碳原子數相同的烴類,自燃點的順序:烷烴<環烷烴,烯烴<芳烴;相反的燃點順序:烷烴>環烷烴,烯烴>芳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