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臭氧也分“好的”和“壞的”
臭氧是一種淡藍色、有刺激性的氣體。在距離地面10至50千米高空的臭氧層中,可以吸收紫外光線,保護人體不受侵害;近地面的高濃度臭氧會對生物產生危害,損害人的呼吸道和粘膜。
根據我國空氣質量監測標準,臭氧1小時平均濃度超過200微克/立方米即為超標;當某日臭氧濃度的zui大8小時平均值超過160微克/立方米,則確定當日出現臭氧污染。
目前科學研究一般認為,我國城市臭氧污染的成因比較復雜。內因是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在空氣中進行復雜的光化學反應形成,外因則是高溫、強太陽輻射等氣象條件。另外,區域傳輸也是污染形成的原因。
通過臭氧的形成機制,可以推斷出臭氧污染通常出現在天氣晴朗的夏季城市。機動車排出的尾氣中同時含有氮氧化物和碳氫化物,是形成臭氧的條件。而現實監測情況也反映,在夏秋季節氣象條件下,臭氧影響會比較顯著,到了晚秋和冬季,陽光強度已不利于臭氧生成。當氣象條件不利時,高濃度的一次污染物快速轉化為PM2.5,甚至出現重污染。
歷史資料顯示,人們*次認識臭氧污染是在1943年洛杉磯光化學煙霧事件中。當時大量煙霧籠罩了洛杉磯市中心,人們感到雙眼刺痛、喉嚨像被刮擦過。由于正值二戰期間,人們以為是日軍用化學武器襲擊。但是直到1952年,加州理工學院的化學家才研究揭示出,真正的原因是煉油廠和機動車排放的碳氫化合物與燃燒過程排放的氮氧化物在陽光下發生光化學反應,產生了高濃度的臭氧。
在我國,上世紀80年代蘭州西固出現了臭氧濃度高值,這是我國開展臭氧調查研究。當時蘭州機動車保有量很低,主要來源于石化企業和發電廠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和氮氧化物,在高原紫外線的作用下,產生大量臭氧。
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從2008年起組織天津、上海、重慶、廣東省、廣州、深圳、南京、蘇州、寧波等9個城市或地區,開展了臭氧試點監測工作。2013年起,我國已有338個城市的1436個城市評價點開展臭氧監測,另外還有16個背景站、96個區域站相繼開展臭氧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