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強化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屬環境風險,生態環境部組織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未來重點防控的重金屬污染物是鉛、汞、鎘、鉻、砷和鉈,其中對鉛、汞、鎘、鉻和砷五種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實施總量控制,防控重點行業包括重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銅、鉛鋅、鎳鈷、錫、銻和汞礦采選業)、重有色金屬冶煉業(銅、鉛鋅、鎳鈷、錫、銻和汞冶煉,含再生冶煉)、鉛蓄電池制造業、電鍍行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電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鉻鹽制造、以工業固廢為原料的鋅無機化合物工業)、皮革鞣制加工業等 6 個行業。
意見還指出了污染防控的主要目標,就是到2025年,重點行業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全國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 2020 年下降 5%以上,重點行業環境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推進治理一批突出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問題。到 2035 年,建立健全重金屬污染防控長效機制,重金屬監管能力、污染治理能力和風險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金屬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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